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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11, 2011

恨。


绝对不会让你看贬我们家。
你一家怎样对待我们。
我历历在目。
一个丧夫之妇。
一个5岁男童。
一个3岁女童。
你也不择手段地谋财害命。
你想。。。
我就绝对奉陪到底。
等着瞧。
走向法律这条路。
再把昔日种种的案子翻起来。
取获胜利。
把公公与爸爸的一切归还。
当日你在。
所作所为。
人神共愤。



我,

心里焚烧着火恨。


原来,
只有自己能把自己救起来。
别人对你再多的鼓励与支持都是无济于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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